如何处理企业采购商品到货不符时的账务处理



企业采购商品接到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或收到供货方发来的商品。均应与合同或协议核对,检查商品的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价格、货款和费用等是否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。如发现不符,可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商品拒付和拒收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(一)商品购进拒付货款的核算
        进货后企业拒付货款时,应在规定的承付期限内提出充分的理由,填制拒付理由书,拒付全部或部分货款。由于拒付货款时企业的资金未发生改变,故不作账务处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(二)商品购进拒收的核算
        已拒付货款的商品运到后,进货时也要拒收,但应对拒收商品代为妥善保管。对代管的拒收商品,应填制代管商品、收货单、并记入表外账户代管商品物资辅助账簿中。该辅助账簿可按代管商品物资的单位和品名分户登记。对代管商品物资可以同时登记数量金额,也可只记数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若已支付货款并已计人商品采购账户的进货。当商品经检验核对,发现问题拒收时,可将该批商品的货款从商品采购账户转人应收账款账户中,对于支付的该批进货的进项税额也要转人应收账款中。同时对拒收商品数额在代管商品物资辅助账簿中进行登记。对于已支付货款的拒收商品,企业应与供应方迅速取得联系及早退回。如经联系企业同意原价购进。则将商品价值按正常程序通过商品采购账户转人库存商品账户,将进项税额记人应交税金账户,同时冲减应收账款账户,如对方同意退货,收到对方归还的货款时,借记银行存款科目,贷记应收账款科目。作上述账务处理时,均应冲减代管商品物资辅助账簿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(三)零售企业进货退货的核算
        零售企业购进的商品在验收人库后,由于各种原因,要向供货单位提出退货要求。经同意后可将原购进商品退还原供货单位。发生进货退出时,应按商品含税零售价冲减库存商品科目,同时应相应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,并冲减进项税额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(四)零售企业进货退补价的核算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人账后,由于供货方价格计算错误或先按暂定价格进行结算等原因,会发生退价或补价。由于零售企业实行售价金额核算,在假设退补价商品原售价不变的情况下,退补价不影响库存商品账户,只需调整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及以进价为基础的进项税额。按暂定价格进行结算等原因,会发生退价或补价。由于零售企业实行售价金额核算,在假设退补价商品原件价不变的情况下,退补价不影响库存商品账户,只需调整商品进销差价,账户及以进价为基础的进项税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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